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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档案局印发《河南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17-5-2

省档案局印发《河南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意见》(档发[2016]12号)和《国家档案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档发[2016]13号)要求,结合我省具体实际,省档案局制定印发了《河南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确立了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为“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集中统一管理;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界定了精准扶贫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制定了精准扶贫档案的分类方案,明确了精准扶贫各类载体档案的整理标准,提出了精准扶贫档案信息化的工作要求。并以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为重点,就精准脱贫贫困户档案工作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由乡镇统一整理、保管精准扶贫贫困户档案,以卷为单位,以“一户一档”的形式,全面收集和规范整理有关贫困户申请、信息采集、帮扶认定、脱贫销户、帮扶协议、帮扶计划、帮扶措施、脱贫评估等涉及贫困户精准认定、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方面的文件材料,确保精确扶贫贫困户档案齐全完整、分类准确、排列有序、安全保管。

《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对完整记录各地区、各部门精准扶贫的工作成果,客观、真实反映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团结带领人民群众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历程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是省档案局服务中心工作的具体体现。

 

                                业务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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